【桃红姐姐说】如何防渣男,如何撩妹,精明的毛姆都告诉你了
如果文艺青年不加双引号的话,很多文艺青年应该都读过毛姆,就像很多人热爱奥斯卡·王尔德一样。
毛姆(W. Somerset Maugham)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两位作家的毒舌。这种毒舌本质上是拨开层层迷雾和矫饰,直指真相,简而言之,就是讲实话;表面上讲实话是不难,但要讲得幽默却也需要精巧生动的修辞和过人的机智。
有人说:“毒舌是文艺青年的标配”。如果不具备反讽现实的机智,不叛逆和特立独行,就算不上一个标准的文艺青年。
俗语道: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但是像毛姆这样看透人生的作家,却下笔如刀。
他印证了一句话:
一个人要成为文学大师有两个条件,除了天赋,往往还需要一个痛苦不堪的童年。因此毒舌可视作一种性格缺陷,也是自我保护机制。
毛姆于1874年1月25日出生在巴黎,是个水瓶座。早年因为父亲是律师在英国驻法使馆供职,他在法国生活。尚不足十岁,毛姆的父母就先后去世,就像半自传小说《人性的枷锁》里的菲利普,他被送到英国伯父家抚养。
入坎特伯雷皇家公学学习之后,毛姆被压抑得严重口吃,加上身材矮小,经常受到大孩子的欺负折磨,有时还会遭到老师的无端羞辱。这样孤独无助的童年生活,养成了他孤僻、敏感、内向的性格,也养成了他的世界观和写作观,以及他的毒舌。
他的世界观体现在《刀锋》里的一段:
别人问男主:
“那么,你想做什么呢?”
答:
“晃膀子。”(指游手好闲,无所事事)
这也是毛姆的小说给人的最大感受了,尤其是《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和《人性的因素》。
《人性的因素》,翻开第一篇《愤怒之器》就让人笑得前仰后合。
毛姆读起来像一个用文字恶作剧的叙述者,仿佛可以看见他表面不露声色但暗自得意的样子。他知道,你也知道,马上就要有机智的包袱抖出来,你看透了这点,但还是会觉得比预想的好笑。虽然刻薄,但却不那么酸楚,读起来更轻松。
阅读《人性的因素》中的二十四个故事,给人太阳底下无新事、没什么是紧要的感觉,人生就是要像叙事者那样东游西荡。
可也不仅如此。毛姆不会对人性进行集中的深刻描写,但在轻描淡写的琐事间、刻薄好笑之余,他总能在某一时刻让你瞥见人性的某种黑暗。表面上,黑暗也被写成了笑谈,但在笑谈之下又隐藏着不安。所以毛姆被称为“英国的莫泊桑”。
假若你要去度假,不想整日疯狂徒步,只是想带着一本书躺在沙滩上,看几眼再眺望一下远方,漫不经心闲适地享受假日的话,那就带上一本毛姆短篇小说集吧。
1965年,91岁高龄的毛姆去世。从1897年发表首部小说《兰姆贝思的丽莎》到1948年的最后一部《卡塔丽娜》,他是他在世时最畅销的作家。
畅销与深刻历来是文学界争论的话题,通常不能二者兼得,比如村上春树。很多人说毛姆是二流作家,说他“论斤生产二流文字”;说他笔下全是陈词滥调,不仅故事还有遣词造句。尽管如此,很多一流的作家还是热爱他,比如写《故园风雨后》的伊夫林·沃就说毛姆是“在世唯一一个能让人学到东西的作坊师傅”。
伊夫林·沃
但聪明的毛姆显然知道什么会畅销,他似乎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他的短篇写的往往都是上层社会的闲适生活,至少中产阶级。一般家中都会请仆人、厨师,除了东南亚殖民地的庄园主、牧师、官员,多是艺术家、作家、诗人、交际花。这些人都不太会为生计发愁。穷困潦倒的人也会与上层阶级发生交流,一般会骗婚或者发生情杀。过着闲适生活的人更容易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动干戈,也更热爱制造和传播轶事、八卦、秘闻。
由毛姆同名小说《面纱》改编的电影剧照
有很多短篇都是通过人物之间的八卦写出来的,这种有限的第三人称视角创造出一种窥视门缝的效果,满足了读者与生俱来的猎奇冲动。看似漫不经心平淡无奇的叙事,突然就被某个八卦搅动了。
通过“流言蜚语”还原事物的真相,这种手法给故事留了大块大块的空白,即便是今天看来简单的情节,读起来也会因为时间的拉长或者不确定性而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再结合八卦者的立场和反应,常常形成反差,让事情看起来更加不同寻常和滑稽。
毛姆喜欢在故事的前半段把某种幸福描述的很满,后面再突然来个奇情小说的大逆转。对于经验丰富的读者来说,有些小说读到一半就能猜中结局,但即使这样,还是想看到最后。这就是译者在译后记里引格雷厄姆·格林所说的:读毛姆停不下来,不是为了他笔下的人物,不是“氛围”,不是文笔,而是轶事秘闻有种内在的力量。
因为毛姆经常去远东旅游,所以他的很多短篇充满了满足英国国内读者猎奇心的东南亚风情。这种写法在那个时期的畅销作品中很常见,比如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也往往带着异域风情。
另外,毛姆的短篇中也体现了新旧时代的更替,他对旧时代的秩序和审美依然留恋,但同时也拥抱赞美新的时尚和思想。这点也很贴合当时读者的心理,大英帝国逐渐衰落,他们对过去的辉煌总是留恋的。
也可以用伍迪·艾伦的《午夜巴黎》解释:比起当下,人们都渴望回到过去的黄金时代,对于当代的人来说是一战后的巴黎,但爵士年代的人则想回到高更的十九世纪晚期,而高更说他想见到路易十六。
《午夜巴黎》剧照
早年《月亮和六便士》看得很愤怒,大部分是因为毛姆用他那种客观的旁观者视角描写了一个追求艺术而抛弃妻子的人,而作者竟没有表达自己的立场。尤其是女性在这篇小说里显得格外工具化,要么是为了结婚生子,要么是为了照顾起居、作伴或者满足生理需求。
但如果一部虚构作品中没有一个丰富可爱的女性,那么这部作品天生就是有缺陷的,作者或许需要一个雌雄同体的近乎上帝的视角,表现出对人世间种种不幸的悲悯。在这篇小说里,这些都不存在。
看完不禁想问,如果追求艺术可看作是追求真理的话,那么真理到底是什么?更因为无数文艺作品的伦理观是,爱是虚无中的唯一,爱就是真理。所以毛姆就显得格外异类。他的冷酷挑战了我的真理观。
可是,谁又能说毛姆的视角不是俯瞰的视角呢?“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他这种不夹杂个人情感的叙述视角,倒与天地很像。
《人性的枷锁》,若是在单恋或者失恋的纠结痛苦中,可以试一试这本书。毛姆对于迷恋的荒谬性刻画得入木三分。
“她不在跟前时,他觉得她千娇百媚,仪态万方,只想到她那双勾魂摄魄的眸子和略微奶油色的苍白脸庞;可是同她呆在一块的时候,他只看到她平直的胸脯和那一口微蛀的龋齿,而且还忘不了她脚趾上的鸡眼。他简直没法理解自己。”
除此之外,本书让人醍醐灌顶的一句是:
“有件事我一直在注意观察,那就是人们并不像你认为的那样是为爱情去自杀的。这种说法纯粹是小说家们的胡思乱想。人们之所以要寻短见,是因为他们没有钱。”
事实如此,所以可别被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迷了眼,毕竟那是被以务实著称的中国人浪漫化了的爱情理想。
1934版《人性的枷锁》剧照
在这本书中,被批判有“厌女症”的毛姆也展现了这方面毫不留情的刻薄。整本书里除了最后出现的女人,其他的在容貌和性格上都俗不可耐。即便是最后的可人,也看不出男主人公菲利普如何喜欢她,与她结合似乎不过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事:不管对于读者还是作者而言,这两人都必须结婚,不然说不过去。可能毛姆只是为了讨好读者而已。
毛姆笔下婚姻其实往往是与爱情无关的。因为在现实中,毛姆不仅观察到了这种普遍现象,他也参与了实践。他是同性恋,但还是与一名叫茜瑞·威尔卡姆的女人结婚并育有一女。威尔卡姆为了和毛姆在一起跟自己前夫离婚,但婚后毛姆大部分时间却是与他的同性恋伴侣哈克斯顿一同度过,最后威尔卡姆忍受不了提出了离婚。
而在《人性的因素》的多个短篇里,婚姻更是毛姆的嘲讽对象。在《上校夫人》中,盲目自大的上校完全不了解妻子,直到妻子发表一本引起轰动的诗集,他才因为别人看他的怪异目光仔细阅读了诗,发现妻子出轨的真相。当然上校是一直有固定情人的。
毛姆时代的英国,女性尚没有今天的自由,往往不能经济独立,所以婚姻就是一种契约,很多女性都是靠结婚找个一劳永逸的铁饭碗。于是就有了《海滩残骸》的设定。英国白人女主因为经济需求嫁给了一个在东南亚殖民地当种植园园主的英国男人,园主也恰好需要一位夫人(听起来像《傲慢与偏见》的开头)。后来女主与其他男人私通,丈夫发现当着她的面刺死了情人。面容姣好的女主受到刺激后,变成了一个丑陋的时不时肢体抽搐的畸形人。
毛姆对于女性和婚姻的讽刺在本书的《凑满一打》中达到了高潮。其中的主要角色莫蒂默·埃利斯在海边与叙事者相遇,得意洋洋地告诉他自己就是那位名噪一时的结了十一次婚的重婚者,并且细数了自己勾引35岁至50岁之间未婚女性的理论和套路,对自己没有凑满一打抱憾,但在小说的结尾他还是实现了这个愿望。因为这段实在太滑稽,所以我就把相关的段落放出来给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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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费洛蒙的情趣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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