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费洛蒙(PHEROMONE)国内官网!

  1. 帮助中心
  2. |
  3. 收藏站点
  4. |
  5. 旧版网址
  6. |
  7. 网站地图
  8. |
  9. 费洛蒙情趣商城
  10. |
  11. 分类导航
    费洛蒙报道| 费洛蒙| 费洛蒙香水| 调情香水| 性感美女| 美女模特| AV女演员| 人体艺术| 性感车模| 明星写真| 清纯美女| 飞机杯(男性自慰器)| 进口费洛蒙资质文件| 挽回女友| 挽回男友| 挽回老公| 挽回老婆| 挽回感情| A_brand| 情人节| 七夕| 白色情人节| 女生节(女神节)| 妇女节| 求婚词| 求婚策划| 求婚创意| 求婚短信| 求婚歌曲| 求婚礼物| 求婚戒指| 求婚图片| 求婚行动| 求婚资讯| 求婚视频| 明星求婚| 浪漫求婚| 求婚问答| B_brand| C_brand| D_brand| E_brand| F_brand| G_brand| H_brand| I_brand| 手淫的危害| 手淫的好处| 如何戒掉手淫| 用丰胸霜有什么副作用| 男人使用丰胸霜| 丰胸霜真的管用吗| 壮阳食物| 壮阳方法| 哪种壮阳药效果好| 补肾食物| 补肾方法| 哪种补肾产品效果好| 早泄的原因| 早泄怎么治疗| 早泄的症状| 对治疗早泄的食物| 阳痿的原因| 阳痿怎么治疗| 阳痿的症状| 对治疗阳痿的食物| 福利吧| 妹子图| 资源分享| 影视推荐| 内涵图| 跳蛋是什么| 跳蛋怎么用| 跳蛋多少钱| 跳蛋好用吗| 用跳蛋有害吗| 如何购买跳蛋| 跳蛋测评| 震动棒是什么| 震动棒怎么用| 震动棒多少钱| 震动棒好用吗| 用震动棒有害吗| 如何购买震动棒| 震动棒测评| 怎么吸引女生| 怎么吸引男生| 怎样勾引男人| 怎样勾引女人| 勾引技巧| 实体娃娃| 性爱宝典| 谈恋爱大全| 关于情趣香水| 费洛蒙产品图片| 情趣内衣| 飞机杯是什么| 恋爱新手| 暗恋| 商业香水排行榜| 宅男资讯| 网络红人| 情感维系| 什么是充气娃娃| 怎样吸引异性| 爱情故事| 情趣香水的功效| 迷人爱情类香水用后效果图| 飞机杯怎么用| 搭讪技巧| 恋爱技巧| 沙龙香水排行榜| 宅男图库| 人气模特| 婆媳关系| 延时喷剂| 充气娃娃多少钱| 婚姻家庭| 怎样才能找到女朋友| 情趣香水的种类| 飞机杯好用吗| 约会技巧| 恋爱话题| 香水品牌| 宅男八卦| 宅男女神| 老公出轨| 充气娃娃| 充气娃娃怎么使用| 怎么才能约到炮| 情趣香水使用| 飞机杯多少钱| 接吻技巧| 异地恋| 香水测评| 宅男影院| 写真套图| 家庭暴力| 星座情感| 跳蛋| 充气娃娃好用吗| 男女聊天技巧| 情趣香水| 飞机杯哪个牌子好| 浪漫情书| 表白| 香水趣闻| 宅男发现| 微博福利| ACG专区| 同性恋| 仿真阳具| 充气娃娃测评| 怎么谈恋爱| 激情香水| 飞机杯有害吗| 把妹案例| 分手| 香水美图| 韩国主播| 两性知识| 震动棒| 充气娃娃品牌| 两性专区| 购买飞机杯| 相亲| 宅男课堂| 韩国女团| 润滑液| 荷尔蒙香水| 两性图库| 牵手| 技术宅| 韩国车模| 飞机杯测评| 避孕套| 男性用品| 送礼物| 涨姿势| 什么是费洛蒙| 女性用品| 大杂烩| 手淫| 费洛蒙的功效| 软件推荐| 使用费洛蒙| 选购费洛蒙| 费洛蒙香水品牌| 费洛蒙香水副作用| 费洛蒙价格| 费洛蒙资讯| 情趣香水| 费洛蒙香水图片| 费洛蒙测评| 泡妞| 情趣百科| 费洛蒙贴吧| 费洛蒙视频| 挽回学院| 经营婚姻| 香水说| 节日与爱情| 求婚| 宅男吧| 宅男福利| 福利社| 丰胸霜的效果| 壮阳| 补肾| 早泄| 阳痿| 吸引| 勾引| 性欲|
  1. |
  2. 免费注册
  3. |

PHEROMONE | 费洛蒙香水国内大陆官方网站

Q Q客服:460909644

官方热线:400-827-8289

情趣百科

『被捆绑的欲望』第六章性的合法性—引以为戒的报告

    第六章 性的合法性——引以为戒的报告

深刻的教训,

你是否仅仅从那些赞赏你、善待你、支持你的人身上吸取教训?

还是可以从那些拒绝你、斥责你的人身上吸取到更大的教训?

抑或是从那些蔑视你、和你争论不休的人身上得到更多?

——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

没有人会愿意让政府窥探我们的卧室、窃听我们的谈话或者翻看我们的邮件。如果我们异装、自慰或口交时,我们是否应该在法律的严苛的手腕面前变得敏感?当性成为讨论的话题时,我们永远都不知道每个人会作何反应,即便他/她是不带任何偏见之人。尽管如此,对性行为的社会态度都会在宽容与厌恶之间摇摆,影响着涉性法律的形式和实质。这些法律,和对性的定义一样,是一个随时都在演变的过程。受制于当时的政治、宗教与社会环境的变化每一个文化或社区都能决定在他们的群体中一种特定的性行为合法还是非法,功能正常还是失调,好还是坏。

在1994年,法官理查德•波斯纳(RichardPosner)和律师兼法律教授凯瑟琳·西尔博写了一本书,在书中他们尽可能完费地描述了数百条不停修改的关于性行为的法律条文。在这本纲要的引言中,他们写道:当法律总是遵循全部或是大多数社会成员的道德观念时,一如法律对谋杀与偷窃的限制,人们并不需要为了遵守这些法律而“了解”它们,他们只需要遵循自己的良心就行了。但是考虑到在美国对性的道德观点是多元化的,良心就不足以引导法律了。自愿发生的同性性行为是犯罪,女性的法定结婚的年龄应该比男性的小,婚内强奸不算是犯罪,通奸和乱伦是犯罪,这些“显而易见”(如果它曾经如此的话)的规定已经不再那么明显了。


今天,不仅对性关系与性行为的定义不再“明显”,即便是对“性交”(Sexual intercourse)这样的术语也是难以定义的。人们是怎样看待或定义它们自己的性行为的呢?这些定义与社会和法律上的定义是如何匹配的呢?35年前,我遇到了尼克(Nick)和巴布斯(Babs),便开始对这两个问题产生兴趣。他们是由一位不孕不育诊所的医生转介给我的。这位医生认为他们表面上无法生育,实质上是从来没真正的“圆房”。巴布斯和尼克告诉医生他们结婚五年了,但从来没有进行过性交。这位医生告诉我,他对女性的身体和阴道进行了检查,发现没有任何限制阴茎进入的生理障碍。他让我帮助他们学会性交,让他们真正地“完婚”。他相信这样的话,巴布斯就可以怀孕了。

当我与巴布斯和尼克见面时,他们告诉我他们经常性交。转介他们的医生提供的信息与他们的自述之间的矛盾之处让人大惑不解。当我询问他们性关系的细节时,情况才开始变得明朗:原来他们唯一一种双方都觉得享受而且也是唯一实践过的性爱方式就是口交。他喜欢舔阴而她喜欢含阳。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双方都可以获得高潮。他们认为,他们已经“圆房”了,而且经常性交。

巴布斯和尼克都对阴道-阴茎结合没兴趣。他们希望通过治疗不育的项目帮助巴布斯人工接受尼克的精子。他们没有给出任何理由来解释他们为什么不愿意进行阴道性交。他们的个人性史中既没有感到过疼痛也没有经历过创伤。再者,他们都十分清楚地表示不愿意谈论它。我和他们会谈过几次。他们是一对友善的、受过良好教育的夫妻,过着令人满意的富裕的生活。他们需要一个家庭。要是他们都感到无忧无虑,我该干预的是谁呢?因此我联系了把他们转介过来的不孕不育科医生,然后直接转告了他们的要求。这种事情对诊所的每个人都是新鲜事,医生最终勉为其难地为巴布斯植入了尼克的精子。他们对结果很满意:巴布斯怀孕了,还送给诊所一张她女儿的照片。这件事情的结果让我获益良多,事情往往并非如你看起来的一样。

几年之后,也就是1979年的时候,我向性科学研究协会举办的一个全国性会议提交了我的第一篇专业论文,题目就是性交(intercourse)一词的定义。巴布斯和尼克的性偏好(sexual preference)以及医生把他们的行为视作尚未“圆房”,让我开始思考我们是怎样看待和定义我们自己(还有他人)的性行为的。我对性交的定义和未圆房的婚姻这个概念都感到十分好奇。我在书本和期刊中找到的那仅有的一点点知识都已经过时了。我在那些充满怀疑和警惕的医学院的图书管理员的眼光中,挖掘了一些论文和专著,其中认为性交的缺失是造成未圆房婚姻的原因——这在一些文化中被定义为无能、失败,或是为了生小孩,而且经常被认为是女方的过错。这些论文的作者都简单地认为男性对未圆房婚姻不负任何责任。在许多文化中,女人要是没有生出男孩的话,都会被休弃甚至被杀。现在我们都承认了男性也有可能不育,无法射精或者无力勃起,又或是不愿意发生性关系——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婚姻无法完满的原因。


我也会翻阅词典寻找关于性交定义。我查阅的第一本词典把性交(intercourse)定义为交媾(拉丁语,coitus),而当我查阅交媾的定义时,它的解释是性交。这种缺乏经验知识的解释提供的信息少之又少。于是,我又查阅了若干本字典,也没有得到什么启发。最后我查阅了第25版道兰氏医学词典,里面把交媾推述为“男性与女性之间在阴道发生的性接触”。尽管我认为这个定义还是有点模糊,但它比我之前搜索到的所有科学巨著中的解释更加接近传统上对性交的看法。

30年之后,我重新查阅了一遍,看情况是否发生了变化。在1994年出版的第28版和2003年出版的30版的《道兰氏医学词典》。交媾(coitus)—词依然被定义为“阴道性接触”。但对性交(intercourse)的定义则更加具体了:“1.交媾(coitus),2.两个个体之间通过刺激至少一方的生殖器官所进行的身体接触。”这本字典足足花了35年才赶上人们的观念:许多人可能已经把口交和相互自慰当成性交了!然而,这本字典中性交的定义却与当代青少年的流行习俗相悖,他们会限制自己,只进行口交,因为它不算是性交;因此,他们还是把自己当成处男处女。或者这就是那么多年轻人可以签署“禁欲宣言”(abstinence pledges)的原因吧。那比尔•克林顿和莫尼卡·莱温斯基之间又发生了什么呢?他们有性交吗?或者这算是性吗?为什么没有人查字典一探究竟呢?

如果你查阅教会法、民法、犯罪法或军法,你会发现它们对性交或性关系会有不同的定义。比如,教会法或者宗教法,会把性交定义为把阴茎以任何程度插入阴道。许多人可能不同意这个定义。我曾治疗过一些人,他们觉得自己的恋爱或婚姻都不“完满”,因为他们基本不会把阴茎插入阴道中,可能的原因有早泄、阴道痉挛(阴道肌肉不自主的闭合,导致阴茎无法插入)、勃起不能甚至是有人没有性高潮!

军法中围绕同性恋问题颁布了“不许问,不许说”(Don’task,don’t tell)的法令。之所以会有这条法令,难道是因为担心同性恋在表达了自己的性取向后会寻找特别的性体验吗?我很好奇要是连异性恋夫妻对口交和肛交都持开放接纳的态度的话,这条法令有什么必要呢?为什么在异性恋者身上没问题的性行为到了同性恋者身上就不适用了呢?有人问过同性恋者他们性取向问题吗?

政府居然试图控制成年人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性关系,并对此立法。对我来说,这简直是无法想象!我还想知道,为什么会对那些清理我们文化,促使许多人站出来捍卫同性恋婚姻的行为引起如此强烈的反应。现在都21世纪了,我们竟然还在争论这个问题!也许是因为他们认为同性别的人之间发生性行为纯粹是为了享乐,为了爱。他们无需计划其他事项,比如生育之类的事情来使自己的行为合法化。或许只是一些人妒忌心作祟而已。

有人会问为什么搞清楚这些问题那么重要。到底谁会介意(这些事情)呢?从我的角度来看,了解每个人对性行为的主观体验及定义是十分重要的。当然,在治疗的过程中,了解我们治疗的对象与成因是重要的。但是,在法律试图干预人们对自己身体的使用权和这种使用权对他人的影响时,我们谨慎地审视这些问题也是极有必要的。在判决与处罚出来时,它们是否真的符合这种罪行?而如果真的有什么罪的话,他们犯的又是什么罪?当正义女神蒙上眼睛的时候,也就不见得她总是好的。

立法机关可以就性行为制定法律,但任何一个法官都可以自行决定要如何诠释某一特定法律条文,即可能会造成他对该条文的理解和制定者最初的意图不一致。因此,即便我们的性行为可能是双方自愿而且是合法的,但还是有人会在法庭上歪曲和谴责这些行为。同时,立法会议员可能会采用“一刀切”的办法。难道我们不知道并非任何事都可以基于同一个前提的?每一次判决提出时,我都要考虑每个个体都有自身特定的需要。

建立起规范的性行为主要还是个体自身的间题。判决标准在不同的州差异颇大。同样的罪行在一个州可能只需要被判服刑一年,但在另一个州可能就是30年或者终身的牢狱生涯。或者法官判决受限于联邦法律,但这种规定不—定适用于某些犯罪或者也不一定符合个人和社区的需要。关于性行为的法律条文常常受到挑战,或者被认为违反宪法,又或是难以实施的,但这些法规还是原封不动地记在法典中。

有些时候,涉性法律可能适用于另一州,最好考虑一下!比如,2003年得克萨斯州规定鸡奸(口交和肛交)是合法的。这项法规最初制定的目标是针对同性恋行为的,试图判定同性恋行为不合法。然而,由于口交和肛交也被异性恋者所采用,因此这个条文最终在2003年被删除。两个同性个体之间进行的性行为在一个州可能会被认为是非法的,在另一个州则是合法的。我们当中大部分人都同意,我们怎样处理自己的身体,以及我们与其他人在私人空间中的身体接触都不关别人的事.尽管如此,每个州都还是有权利自行做决定。例如,在美国,某些时期我们可能会因为一些正常性行为被逮捕,这些行为包括:相互自慰、口交和采用女性在上位的方式做爱。我们甚至会因为和一个没有法定婚姻关系的人睡在同一张床上而被逮捕!我们看到的色情图片、我们的性幻想、我们的穿着乃至我们从哪种性别的角度来想问题都会受到法律的监督。在毫无正当理由,仅仅是出于“我想这样”,联邦政府在2006年宣布要检查我们每一个人“Google”(网络搜索)的内容。

令人迷惑的性别问题与性问题

在1952年,罗伯特•宣威作为当时涉性法律方面的首席法律专家,成为了美国公民克里斯蒂娜·乔根森的代理律师。克里斯蒂娜•乔根森是以乔治·乔根森的身份长大的,后来去丹麦的诊所进行了变性手术。她觉得自己是一个被困在男性身体中的女性,渴望可以从生理上变回女性。只有在手术后,她才真正感受到自己的思想与现实是完整统一的:她是一个女人。为什么她还需要一个律师?决定自己的性别时,我们难道就不能成为自己的专家吗?然而,变性手术引发了许多法律问题,因此克里斯蒂娜邀请了宣威先生做她的辩护律师。

乔根森小姐存在着性别认同的问题,而并非性行为的问题,尽管如此,她的问题引发了一场争议巨大的风暴,因为在30年前变性还是一个鲜为人知的现象。尽管科学研究表示人类的性别认同问题通过进行变性手术就能解决,但这样的问题依然十分吸引眼球。几年前,在这种现象合法化前,我曾经被要求就变性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出庭作证。佛蒙特州政府需要决定医疗保险系统是否应该支付这类型手术产生的费用。这项法案被通过了。许多人强烈谴责以这种方式对自己的身体和性别进行补救,他们相信这是一种罪,而不是一个性别问题。对于另一些人来说,这项法案激起了同性恋恐惧的漩涡。

在性别的话题上,我们必须要分清楚异装癖者(享受穿异性的服装的人)和那些希望改变身体性别的人,或者是拒绝认同自身的生理性别的人。根据兰斯特罗姆和朱克的研究,大部分(约75%—89%)的异装癖都是异性恋的男性,只有少数人是同性恋和双性恋。异装癖或变装癖有两种类型。第一类人认为自己的核心人格特质会有女性的部分,但没有欲望要通过注射荷尔蒙或进行手术变得女性化,穿上女性的衣服就会让他们感到十分舒坦了。第二类人会更乐意拥有更多的女性荷尔蒙,或者进行变性手术,有强烈的扮演女性角色的兴趣。

异装癖在本质上既不违法也不是性行为。哈尔(Hal)一直希望自己变成海伦(Helen),并常常受到邻居的困扰。他只是喜欢穿女性的衣服,不希望注射雌性激素,也不想做变性手术。有一天,警察敲他的门,因为人们抱怨他总是在镇上穿着女人的衣服走来走去。警察承认穿异性服装的确是不违法的,他们只是上门来“搜查一下”。哈尔感到很伤心,最后他决定搬到一个大城市去,在那里他可以隐姓埋名,而且有更多机会遇到和自己有类似喜好的人。“异装癖者几乎从未遇过法律上的问题,除了在孩子着装的问题上会发生争议”(Fedoroff,2003)。

穿异性服装的少数男性(约3%)有异装癖或恋异性物癖(transvestic fetishism),他们在贴近异性的衣物时就会产生强烈的性唤醒和性兴奋。恋异性物癖的人不同于异装癖,后者的目的是让自己觉得或表现得更女性化。但异装癖者可能会做出一些违法行为,比如说虐待儿童。它也可能和其他一些不违法但危险的行为有关,比如自淫性窒息(autoerotic asphyxia)。它也可能和频繁自慰以及群交相关。但是,这些行为大多只是耗时而已,并不会触犯法律。因此,无论是基于法律还是心理健康的原因,区分异装癖、有恋异性物癖和变性倾向的人都变得相当重要。

卡罗尔•塔佛瑞斯(Carol Tavris)是《对女性误测》的作者,她在我们尝试回答如此艰深的道德问题上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我们需要从心理学和法律层面上解决这些道德问题。你可能会不喜欢一些东西,但那就意味着它非法吗?如果我们的法律就是基于已经过时的道德概念或发展概念,我们需要修改法律吗?


标签:  怎么防止手淫过度 夫妻性生活全过程 如何爱爱持久 性交 性行为 自己的

文章来源:费洛蒙的情趣世界

文章链接:

版权所有 转载时必须以连接形式注明作者和原始出处

Pheromone’s Wolrd
  • 微信访问,长按公众号二维码关注我们

    了解名器之家一手测评信息

    微信搜索公众号:费洛蒙的世界商城关注我们
  • 微信访问,长按二维码添加微信客服

    添加名器之家微信客服

    复制微信号:18002554425添加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