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写YIN秽小说销售七千本被判刑十年
文章转载自月光博客:http://www.williamlong.info/archives/5525.html
主犯刘某某的在网上的名字叫“天一”,这也是她撰写涉案的YIN秽小说时所使用的笔名。
而在网络上,尤其是在喜欢“耽美文”(描述男同XING恋爱情)的圈子里,“天一”这个名字则是一个比较“响亮”又比较“另类”的存在,
因为她的“耽美”小说所描述的并不是普通爱情故事或是有艺术文学价值的色情描述,而是非常“重口味”的YIN秽内容,
芜湖本地媒体上周报道,法院裁定她犯有“制作、贩卖YIN秽物品牟利罪”,她将面临十年以上的监禁,
她的判决引起了全国关注,许多网民认为量刑过重,15万元是20年前的量刑标准,但20年来中国社会和经济变化很大,量刑标准应适时调整。
女子编写YIN秽书籍并销售七千本,一审获刑10年半
2018年10月31日,芜湖县人民法院做出宣判,被告人刘某某、何某、杨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十个月到十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至此,一起由国家扫黄打非办提供线索、芜湖县公安局侦办的跨省制作、贩卖yin秽物品牟利大案一审宣判结束。
一本“畅销书”惊动扫黄打非办
2017年,一本名叫《攻占》的书籍突然在网络上火爆起来,短短几个月时间,该书籍就通过网络销售数千本。而这样一本“畅销书”也引起了扫黄打非办的注意。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鉴定,鉴定样本《攻占》为YIN秽出版物。
这本网络“畅销书”,究竟是一本什么样的YIN秽出版物?办理此案的芜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朱佩告诉记者,《攻占》是一本YIN亵XING地具体描写男男同XING恋XING行为的书籍,其中还充斥着大量与XING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等行为,内容十分的不堪入目。
跨省追踪近半年 芜湖警方打掉犯罪团伙
2017年11月6日,芜湖县公安局接到国家扫黄打非办线索称,在芜湖县湾沚镇世纪广场某宾馆内有对外贩卖出版物《攻占》。获取线索后,芜湖县公安局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对该宾馆进行了突击检查,但现场并未搜查发现该书籍。后经侦查,该宾馆仅为YIN秽出版物《攻占》的发货点,《攻占》的实际作者为江苏省淮安市人刘某某。
为了侦破此案,办案人员远赴四川、广东、江苏等省,并从阿里巴巴、腾讯等公司调取大量数据,运用大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最终固定了案件的关键证据。
2017年11月21日,芜湖县公安局办案民警赶往江苏省淮安市,在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住处将其抓获。随后,芜湖县警方又“顺藤摸瓜”,分别于2017年12月25日、2018年5月23日将犯罪嫌疑人何某、杨某某以及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抓获。
网络销售七千余本 非法获利十五万元
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何某、杨某某等人抓获之后,刘某某、何某、杨某某等人也如实地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交代,其为了牟利,自己编写出《攻占》等书籍,先是通过微博进行宣传、吸引粉丝,后又通过淘宝网店对外销售。这其中,江苏淮安的刘某某负责书籍的编写,何某、杨某某在四川成都帮助刘某某复制印刷,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则对书籍进行排版、校对。
截止到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时,刘某某已经通过网络销售各类YIN秽书籍七千余本,非法获利十五万元。
法院一审宣判 多人获刑
2018年10月31日,芜湖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某犯制作、贩卖YIN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何某犯制作、贩卖YIN秽物品牟利罪、非法经营罪被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杨某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被告人林某某犯制作YIN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葛某某犯贩卖YIN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刘某某、何某等人对判决不服,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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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费洛蒙的情趣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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